张思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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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来源:张思星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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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起诉离婚程序中,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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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思星
  • 执业律所: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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