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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诈骗怎么写呢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2-11 浏览量:0

  一、起诉诈骗怎么写呢

  起诉诈骗应当写明:

  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另还需写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

  2.被告的身份信息。内容要求与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涉及给付义务的,应当具有可执行性。

  4.简要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二、诈骗案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诈骗案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公安机关一般才会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诈骗逃跑怎么处理

  诈骗逃跑的处理公安机关能够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能够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因此,在该范围内,在逃的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将会被通缉,同时,目前最新的追踪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是网上追逃,由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通过全国联网发布在公安机关的追逃系统内,对公安机关进行查案有极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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