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峰律师

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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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来源:周海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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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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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灯彩东街9号正标律师大厦4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周海峰
  • 执业律所:浙江正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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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灯彩东街9号正标律师大厦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