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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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孤儿是否必须无子女?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08 浏览量:0
导读:
收养孤儿不是必须无子女,当事人只有一名子女也是可以收养的,收养人的条件包括无子女、有抚养能力、年满三十周岁等。收养孩子有继承权的,收养的孩子是法定继承一顺序继承人。
收养孤儿不是必须无子女,只要满足无子女、只有一名子女两个法定条件之一,可以作为收养人。且除前述子女个数条件外,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满三十周岁等法定收养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收养孩子有继承权。收养孩子继承权具体规定如下:
1.养子女应当作为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私自收养孩子落户先要办理收养登记,然后由孩子的养父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孩子的相关收养证明文件到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孩子的落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