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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还有债没还完,该怎么离婚

来源:曹晓静律师
发布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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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应当同时明确债务的承担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由哪一方偿还多少债务;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在判决离婚的同时,明确债务的承担问题。若离婚时没有约定或者判决债务由谁承担,则可以在离婚后,单独就债务问题协商或者起诉。

一、首先要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债务;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产生的债务等。

个人债务由本人用个人财产进行清偿,离婚时不得要求用共同财产清偿,配偶一方也无须负连带责任。

二、要区分债务承担的协议对内与对外的效力

很多人认为在离婚时,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了债务由对方承担,债务与自己没有关系了,结果在债权人起诉时,法院却判决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就涉及到了离婚协议书中债务约定的内外效力问题。

先说离婚协议书对内效力问题,即离婚协议书对男女双方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系男女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未成年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书对于债务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这是没有问题的。

再说离婚协议书对外效力问题,即离婚协议书对债权人有没有约束力。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离婚时可以内部约定由哪一方或者双方承担,但是离婚与否不影响对外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即离婚后,双方仍应对外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综上,在不同的离婚案件中,由于家庭收入与消费水平不同,债务发生的时间、金额、用途也不一样,能够搜集到的证据也可能存在缺失,因此确定债务的性质是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关于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或者判决,只对双方有效力,对于债权人来说,仍可以向双方主张还款责任。若离婚时涉及到大额的债务问题,建议第一时间找到专业律师给您提供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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