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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非原创(平台) 发布时间:2024-06-14 浏览量:0

  一、一般纳税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房产税是对房屋(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来征税,以房屋的余值或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来征税,以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有哪些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三、 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哪几种

  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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