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6地开展刑事法律援助试点 指定免费律师
来源:田月娇律师
发布时间: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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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讯(记者邢军)“我要求见我的律师。”在香港电影中,当犯罪嫌疑人被警察带走时,他们一般都会这ô说。现在,这一情形可以在我省的6个试点城市实现了。
昨日,我省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手,在济源市、永城市、登封市、濮阳县、洛阳市涧西区、焦作市山阳区6地开展刑事法律援助试点。
对于普通刑事案件来讲,从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是采取强制措施时开始,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的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服务,更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试点不仅使法律援助在最快时间介入,同时,也将实现刑事诉讼阶段法律援助的全覆盖,省司法厅副厅长周济生介绍说,只要是δ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无论什ô情况,均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直接予以法律援助。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指定的案件或是转交申请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一律无条件受理并予以援助,使试点工作惠及更多的群众。
“决不让一名有理的困难群众因为û有法律援助而输了官司。”周济生副厅长要求,全省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律师要站在维护法制的高度,从弄清案件事实、预防冤假错案的需要出发,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出发,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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