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作为最常见的一种双方意思合意表达的形式,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进而达成各式各样的合同条款,规范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也往往会因诸多原因,对合同权利义务的履行发生争议。如果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想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时,该如何确定向哪个法院起诉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么合同履行地法院如何确定?对此,需要区分合同约定履行地及实际履行地两种情形来具体区分。

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合同并未实际予以履行的话,如果双方约定履行地在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合同约定履行地有管辖权,发生争议时可以向约定管辖地法院提起起诉。但若合同约定履行地不在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合同约定履行地没有管辖权,只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二,如果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且合同双方以及实际履行的话,则应当以合同实际履行地为准。关于合同实际履行地的确定:若合同中对于实际履行地点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合同对于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则需要以合同性质、所涉标的做具体划分(具体情形如下):(1)争议标的为接受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4)及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同时,上述合同管辖之确定,必须以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及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达成的协议管辖为前提,如果合同中双方经协商约定了管辖法院,或者属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所涉及到的下列情形的: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且人民专属管辖应优先于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协议管辖。如果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发生冲突时,以专属管辖为准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