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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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时效有规定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量:0
导读:
房屋遗产继承时效有规定的,但根据房屋遗产继承方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如果属于法定继承的,房屋遗产继承没有诉讼时效;属于房屋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
房屋遗产继承时效有规定的,包括房产法定继承没有时效性。只要继承人之间没有纠纷,不管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继承。
所谓时效,应当是指诉讼时效,即继承人之间对房产继承有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时,有诉讼时效问题。
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时起计算。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房产不用办理公证。
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也就是说,继承的遗产,继承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公证的,可以公证,是否公证的决定权在继承人,法律不做强制要求。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