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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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财产份额的计算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量:0
导读:
法定继承财产份额的计算标准是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定继承财产份额的计算: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对某一继承人多分。
遗产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并且中不是遗嘱中确定归一方所有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提醒您,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