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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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西-新余

擅长: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刑事案件

江西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敖小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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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依据:
 1、城镇住户人均可支配收入: 19860元/年,1655元/月
 2、农民人均纯收入:7828元/年,652.33元/月
 3、城镇居民月消费性支出: 11747元/年,978.92元/月(暂按2012年标准)
 4、农民生活消费支出:4660 元/年,388.33元/月(暂按2012年标准)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4055元/年,2837.92元/月,94.60元/天(暂按2012年标准)
 6、死亡赔偿金:城镇19860×20=397200元,农村156560元
 7、丧葬费34055÷2=17027.50(暂按2012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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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敖小飞
  • 执业律所:江西弘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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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60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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