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贵律师

宋长贵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企业,综合

短信借条是否有效?

来源:宋长贵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05
人浏览

朋友借钱,未必用纸笔直接记录下来,有时候只是发短信,写明欠款总额,还款日期。那么短信借条是否有效呢?宋长贵律师提醒您:以短信方式签署的借条,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是证据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能否替代书面的借条,要从手机短信的客观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着手。如果手机短信确实是借款人编辑内容,且亲自发出的,且发出短信的手机号码也是归借款人所有,并且手机短信的内容没有经过出借人的修改,在这种情况下,手机短信的关于借钱的内容,可以起到书面借条的证明效力。


  宋长贵律师也给大家提了几点建议,对于朋友或同事之间的借款行为,最好通过书面借款合同的或欠条的形式,固定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时,书面的借款合同或欠条作为证据,能够最好地维护出借人的权益。如果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或欠条,要注意及时收集手机短信或录音等其他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宋长贵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宋长贵律师咨询。
宋长贵律师
宋长贵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19人好评:1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浦东新区周康路26号周浦万达广场E座1911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宋长贵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92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浦东新区周康路26号周浦万达广场E座19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