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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不分红 应该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1-04-25 浏览量:0

股东出资成立公司,其目的就是为了分取红利,赚取投资收益。但现实中,很多小公司中大股东一股独大,独揽公司大权,在公司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拒不召开股东会讨论分红事宜或否决分红,侵害小股东利益,那么,小股东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公司分红呢?

对于股东的盈余分配请求权是否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应当首先分析该权利的性质,关于这个问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意见分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盈余分配请求权为现实的权利,公司有盈利,符合法定分配条件,法院即可以作出判决。另一种观点认为盈余分配请求权为期待权或者抽象权,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会的权利,该事项属于公司运营的策略,法院不能代替公司作出经营判断和选择,没有股东会的决议,法院不能判决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否分配利润是股东会的职权,但人民法院不能在诉讼程序中召集股东会,对此类案件可以分不同情况处理,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不是每年召开,对没有开会的,公司章程有具体分配方案、公司盈利符合分配方案且方案合法时,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公司其他股东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根据多数意见作出是否根据章程进行分红的判决。对股份公司,由于公司法规定每年召开会议,所以没有会议决议或者决议不合法的,驳回原告的起诉。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根据该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分红,小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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