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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岁?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0 浏览量:0

一、北京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及以上持一孩《生育证》生育第一个孩子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有利于青年妇女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发展,有利于控制出生人数和人口增长速度。晚育会使生育年龄推迟,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人口增长速度减慢。

二、北京对于晚婚晚育的奖励是什么?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三、晚婚产假有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小编告诉了大家北京晚婚晚育年龄是多少岁。按照北京政策规定,晚于法定结婚年龄三年的,就符合晚婚条件。而晚婚夫妻生育子女,理所应得的可以认定为晚育。北京职工晚婚的,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婚假,并且额外享有三天的晚婚假。在产假方面,也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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