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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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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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条件与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的对比

来源:李敏律师
发布时间:20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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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创业板

中小板

新三板

净利润

标准一:“2年1000万”、持续盈利、增长
标准二:最近一年不少于500万

最近3年为正,“3年累积3000万”

没有要求

营收或现金流

标准一:无
标准二:大于5000万、且增长30%以上

“3年3亿”或3年现金流累积5000万以上

没有要求

发行后股本

3000万股以上

5000万股以上

没有要求

公司设立

持续经营3年以上

持续经营3年以上

持续经营2年以上

主营业务

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持续盈利

最近三年没重大变化

业务明确、持续经营

公司治理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

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没明确要求设置独董和董秘)

审查机制

创业板发审委

主板发审委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核、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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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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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5-18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李敏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440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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