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来源:孔德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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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律师观点:过了试用期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单位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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