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民律师

孔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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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浙江-宁波

擅长:知识产权,劳动纠纷,继承,公司企业

过了试用期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来源:孔德民律师
发布时间: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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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律师观点:过了试用期再签订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单位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用人单位往往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经常会等到劳动者转正以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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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宁波国际会展中心10号馆6C06-08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孔德民
  • 执业律所: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30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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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会展路181号宁波国际会展中心10号馆6C0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