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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有怎样的规定

来源:吴军安律师
发布时间: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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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超过标的的20%。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有怎样的规定

  双方自行约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主要体现两个方面: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范围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二、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依此规定,租赁合同缺乏书面形式的,并不导致合同的无效,也不会对合同已经成立的事实产生任何否定作用,只是在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期限发生争议时,将已经成立的合同视为不定期合同而已。

  由此可见,租赁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对租赁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并不起直接的影响。因此,可以认为租赁为不要式合同。

  三、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6.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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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军安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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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吴军安
  • 执业律所: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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