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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工资怎么计算

来源:方翔律师
发布时间:201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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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一方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时,往往忽略向用人单位主张带薪年休假工资。根据我国《企业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的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即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而且,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其工作时间是累计计算的。周末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是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的。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安排职工年休假的。职工可以主张年休假工资报酬,其标准为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即根据职工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然后乘以3,按照其应休年休假天数计算出来其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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