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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量:0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自诉案件不同会导致追诉期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5.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常州吴继成律师提醒您,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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