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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来源:于瑞律师
发布时间: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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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陈某,男/女,汉族,生于XXXX年X月XX日,住XXXX.

被申请人: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

委托代理人:有无都可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XXXXX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XX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聘请申请人陈XXXX到该公司从事XXXXX工作。陈XXX于XX年X月XX日在XXXXXX工作过程中,因XXXXX导致陈XXXXXXXXXXXXX,造成申请人陈XX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XXXXXXXXXXX。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X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X

二OOX年XX月XX日

二、出了工伤之后的做法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5、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三、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因此如果出现工伤要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不认同工伤鉴定结果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然后等工伤相当稳定后可以申请能力进行鉴定,相关部门会根据鉴定等级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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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于瑞
  • 执业律所:吉林正森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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