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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安全检查起纷争 车内误伤乘客获徒刑

来源:董毅智律师
发布时间:20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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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汽车站的安全检查员,本应是保证乘客安全的一道屏障,因乘客超员问题与客车司机发生了争执,遂用手中的一根圆珠笔掷向司机,却误伤了乘客,造成重伤。9月27日,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被告人张涛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两年。

  2011年11月5日,被告人张涛在扶风县新区汽车站出口处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客车有超员现象,责令该车下乘客一名,遂与客车司机王新良发生了争吵,在此过程中,被告人张涛将手中的圆珠笔击掷向王新良,圆珠笔偏飞扎伤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乘客陈舒梅的左眼,后被害人经司法鉴定为因外伤致左眼球破裂造成左眼盲,属重伤,并构成七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涛在与客车司机王新良发生争吵时,掷圆珠笔误伤被害人陈舒梅左眼,致其重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成立。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能够自愿认罪,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遂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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