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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武警中队长 父子演双簧诈骗22万获刑

来源:董毅智律师
发布时间:20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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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徐永忠) 父子搭档演双簧,其中由儿子冒充武警中队队长 ,父亲充当老板,多次诈骗他人22万余元。日前,这对父子被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年36岁的吴一海(化名),系河南省宁陵县人,因犯抢夺罪,于2006年3月15日,被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2007年11月24日刑满释放。

  检察机关指控,出狱后的吴一海,不思悔改,从2011年9月至十月间,伙同儿子吴军(化名)实施诈骗,由吴军冒充新疆、北京市、河南省多处的武警中队队长,以购买奥斯美牌热水器的名义,先后诈骗商户十余家,诈骗金额22万余元;另有多次诈骗未得逞。

  在法庭上,这对父子承认了诈骗的一切事实,并将所有诈骗钱财退交到司法机关。儿子吴军还把作案过程述说一遍,令法庭上旁听的受害者们唏嘘不已。吴军说,他们实施诈骗有明确的分工,吴军扮演各地的武警中队队长,分别给各个商户打电话联系购买热水器,因为商户都没有这种品牌的热水器,吴军向他们提供以前曾经在某某商户购买过的电话,其实吴军所提供的电话都是他父亲拿着的一个手机号码,父亲吴一海为了把戏演的更逼真,谎称已经不再销售这个品牌的热水器了,但是知道该品牌代理商是电话,其实这个代理商还是由吴一海扮演的,吴一海再拿腔捏调称有货,但是必须打现款,这些商户经不起巨额利润的诱惑,纷纷向“代理商”指定的银行卡汇款,等这些商户汇款后让“代理商”发货时,吴一海立即将汇款取出,然后销声匿迹。

  法院审理认为,父子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父亲吴一海系累犯,应从中处罚;儿子吴军犯罪时刚满十八周岁,且主动退赃,又有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遂判决吴一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吴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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