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机构 > 牡丹江市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所

牡丹江市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所

执业证号: 231000028 0453-5903552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宋彦
  • 许可证号: 231000028
  • 颁证机关: 黑龙江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00-05-31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230000MD8018253G
  • 机构电话: 0453-5903552
  • 上一年案件量: 338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338
  • 机构地址: 牡丹江市阳明区铁岭镇铁南一路2号

业务范围

  • 法医精神病鉴定
  • 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机构简介

牡丹江市精神病防治院司法鉴定所成立于1991年,承担着牡丹江市、鸡西市所辖县、市、区的法医精神病鉴定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工作,目前执业人员共有12人,年均鉴定案例200余例。在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鉴定所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鉴定质量,努力为司法公正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地图导航

在线律师

5,408人

在线等待为您解答

  • 详细描述问题

  • 律师细致解答

  • 完美解决问题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