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男友家洗澡中毒成植物人 获赔160万
导读:
核心内容:女孩在男友家洗澡因一氧化碳中毒成为植物人。女孩的家人将热水器生产商、超市卖场、男友父母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热水器生产商担责70%,赔偿约160万元,女孩男友的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11年1月9日晚,女孩小琨(化名)在男友位于广州的家中洗澡后,因一氧化碳中毒成为植物人,小琨的家人将热水器生产商、超市卖场、以及男友的父母一并告上法庭。广州中院近期二审判决,热水器生产商承担事故70%的责任,需赔偿约160万元,小琨的准公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理由是:热水器生产商在上门安装的过程中未装排烟管,存在过错,准公婆疏于照顾也要担责。
煤气中毒成植物人
据判决显示,2011年1月9日傍晚6时30分许,女孩小琨在男友家中洗澡时,男友的母亲发现其许久未出来吃饭,推门进浴室发现小琨已经晕倒,房间内充满煤气味。打120送院救治,小琨因重度缺氧脑功能遭受严重损害,成为植物人。救治近一年的时间内,家属为其花费了上百万元的医疗、护理费用。
小琨的父母后将热水器的生产商、销售该热水器的商场,乃至小琨男友的父母张氏夫妇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就小琨所遭受的伤害进行赔偿。
准公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小琨男友的父母张氏夫妇介绍,该台热水器,是2005年12月他们花198元在超市购得。热水器公司称,根据购买时间算,涉案的热水器已经接近报废时间段。
庭审中,张氏夫妇与创尔特公司、超市方就热水器是哪一方负责安装的问题各执一词。可以确认的是,该款热水器的使用说明上注明了在安装时,必须同时安装排烟管道。但在实际中,该热水器并没有安装。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根据热水器公司与广州一家安装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基本可以推定厂商会负责为直接送货范围内的用户进行免费安装。此案中热水器在安装上的不当问题,导致对小琨造成了人身损害,热水器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张氏夫妇知道热水器存在隐患,仍让小琨使用,应与热水器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广州中院终审判决热水器公司承担事故70%的赔偿责任,即包含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在内共计约160万元。张氏夫妇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过在审理中小琨的家人提出,他们只选择热水器公司进行赔偿。[page]
说法
什么是连带赔偿责任?
可向任何一个侵权方要求全部清偿
据悉,该案在一审判决时,一审法院根据举证结果认定热水器是张氏夫妇安装,判决张氏夫妇应承担赔偿责任,热水器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在二审中,广州中院法官根据现有证据对事实的确认上作出了调整,认定热水器应该是由热水器公司安装且存在安装不当,故最终判决热水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张氏夫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两个侵权人,面对160万元的赔偿,在一审和二审判决中被认定承担连带责任的顺序各异,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对此,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的张扬律师认为,热水器公司和张氏夫妇作为侵权责任方,无论是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受害人来说影响都不大。即受害人可以在判决后,选择向任何一个侵权方要求全部清偿,“谁有钱就谁先来赔,这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权益”。至于两方侵权人如何继续划分承担责任的比例,“那是日后的事情,可以自行协商或另行诉讼解决”。张扬认为,法院之所以在二审中对连带责任人的顺序进行了调整,更大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在侵权事件中,谁的侵权责任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