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纠纷 > 同居财产 > 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情况

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22:31:2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结婚男女的财产可以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同居的男女双方也可以分为共有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但是对于同居前约定了财产归属或者双方短暂同居等情况的,财产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情况。

  核心内容:结婚男女的财产可以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同居的男女双方也可以分为共有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但是对于同居前约定了财产归属或者双方短暂同居等情况的,财产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情况。

  不应视为同居共同财产的情况:

  1、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的,如该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履行和遵守。

  2、双方短暂同居(如只有几个月),经济上混同程度较低,只有小额往来,对大件财产分割应侧重对该大件财产的贡献大小来酌定所占份额,一般如达不成协议,只能由法院酌定判决。

  3、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无论该异性是否知悉其已婚,所积累的财产均不能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应主要考查双方对该财产的投入比例。

  4、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无效(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无权恶意、违背公序良俗地擅自处分)。

  5、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6、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7、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8、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9、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 [page]

  10、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对外仍视为个人债权、债务,但双方之间一般应按共有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

  综上所述,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财产不能简单地认定到底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

  法律快车为您推荐:

  ■ 男女同居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一、男女平等原则。

  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详细

  ■ 同居者财产分割的步骤是什么?

  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详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